1.3 支票跳票索賠的方式 < 1. 概要 < 目錄

在美國使用支票及信用卡的機會很多,使用的優缺點也都有。有些人認為使用信用卡買商品,或消費多一層保障,銀行可對商品提供多一層保障,或旅行時自動幫使用者買相當金額的人壽險(有些是25萬元美元、有些是50萬美元、甚至是100萬美元以上);但缺點則是有被不肖商人盜用的機會,雖有時可向銀行要求止付等,麻煩總是免不了。在美國另外大部份人使用付款的方式則是使用支票。到底別人使用支票時,商家該如何處理支票?支票退票時又該如何處理效果能好些?

一般來說,很多商家會加入支票保險的服務,祇要收到顧客的支票,抄下他名字、出生年月日及有效駕照號碼,馬上提供給承保的公司,拿到承保公司的確認後,該張支票若跳票,則由承保公司負責賠償,祇要固定付保險費,像這樣算是相當有效的降低風險的方式。但是也有許多時候雖然我們抄了上述支票開票人的資料,但我們收取的支票卻並未被承保公司接受,或是一般人根本沒考慮過支票保險的服務時該怎樣作?

可供參考的處理方式大約有下列三種:
一、交給律師或催帳公司處理

有些支票退票自己處理,若有效時當然自己處理,較省錢、省時。但在外州的支票或中間較複雜,或金額較大時,可能找律師或催收帳款公司處理較有把握,有可能按小時收費,但大部份情況則是由收回的金額分成給付此專業服務。
二、地檢處可處理部份符合條件的退票服務

一般付款買賣或服務的支票因存款不足、停止支付或帳戶關閉的情況時,可將此支票交給地檢處支票跳票索賠辦公室處理 (Bad Check Restitution Program),有幾樣地方須要注意的:
  1. 要求對方付款的信或電話,最好給對方10天時間付款。
  2. 附上支票正本、退票通知書等。
  3. 填寫索款的表格。
  4. 支票須為即期支票,若為遠期支票法律上視為信用延伸則地檢處不受理。
  5. 支票若為分期付款的支票,地檢處亦不受理。
  6. 距交易日不超過120天為限。
  7. 外州支票、政府支票、薪水支票、房租支票、偷竊及偽造的支票是不會受理的。
三、經由小額法庭處理

小額法庭處理5,000元以下的民事案件,若支票面額未超過5,000元法庭當然可以處理,而且算是相當有效率的方式,惟一須留意的是有一年5,000元起訴的限制就是了。

一般支票若要用詐欺來告對方是相當不容易成立的,除了須要證明他開立支票時,銀行戶頭存款不足於支票面額,或銀行戶頭已關閉,或故意止付支票,而且必須證明開票人有欺騙的故意(Intent),這情況在法律上成立的機會不大;尤其是在美國刑事是採公訴制度,檢察官要起訴才有審理的機會,而一般檢察官對單純的支票跳票是不大願意起訴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