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2 公民入籍 < 2. 移民法 < 目錄

如何取得美國公民是移民美國很重要的一個問題,有些人是因出生在美國而取得美國公民身份,至於他的父母是否有合法身份則不相關;另外有些人則是因公民入籍(Naturalization)的程序而取得公民身份;而父母雙方有任何一方若取得公民,其未滿18歲的子女則可一起申請公民了。

公民入籍要具備何種條件才可申請公民入籍呢?
  1. 綠卡取得五年,或與公民結婚的外國人在取得臨時綠卡三年者,得申請公民。
  2. 過去五年至少在美國住滿30個月以上。
  3. 離境沒有連續超過一年者(超過一年則連續居住美國的時間就中斷了),離開美國連續超過一年者,再入境時要小心,綠卡有可能因此而取消。
  4. 未犯重罪或誠實方面輕罪者。常被人忽略掉的重罪如醉酒駕車,商標、著作權或專利的妨冒侵權者。
一般公民入籍考試須要考英文,自己唸十個題目,同時唸答案,祗須要答對六題即可過關,寫一個句子,例如我家住在那裡,地址是什麼,或今天天氣很好等簡單句子。所以考試的深度並不難,大約小學三年級程度。有些人可用自己的母語來考試,由翻譯講英文即可,如50歲以上,拿綠卡20年以上者,或55歲以上,拿綠卡15年以上者。

若是殘障、沒有視力、沒有聽力者,若出具醫生證明者,有機會可免試。

有幾樣證明文件,申請公民入籍面談時最好帶著,如三年報稅單,護照至少要有五年期間,如果是使用新護照,請記住一定要帶舊護照,移民官會核算出入境的記錄,兩個有照片的證件如護照、駕照、或有照片的信用卡、工作證等。

許多人認為公民與綠卡的最大差異是能否投票,其實不祗於此。有時社會福利會有些區別,最重要的是綠卡持有人犯重罪時,有可能被撤銷綠卡並將之驅逐出境的。所以當您符合公民申請的條件時,請記住要儘快申請公民,確保自己在美國有完整的憲法權利,並繼而能投票選出關心華裔權益的公職人員,確保華裔在政治上的地位。